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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东洋纺集团遵守《东洋纺集团企业行动宪章》,认识到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充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是我们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故制定如下《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努力对个人信息进行恰当保护。

1. 个人信息的定义

在本方针中,个人信息是指与生存着的个人相关的信息中,通过该信息所含姓名、出生日期或其他记述等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所规定的个人信息。

2.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南的遵守

东洋纺集团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相关各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南以及公司内部各项规定,恰当处理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的获取

东洋纺集团通过公平且合法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公开等

东洋纺集团获取个人信息的,原则上事先向本人通知或公开使用目的。

5.个人信息的使用

东洋纺集团在实现向本人通知或公开的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并且,未经本人事先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根据法律法规等处理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允许提供的情形,不在此限。

6.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东洋纺集团与第三方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事先通知本人或进行公开。东洋纺集团各公司共同使用的,共同使用方的范围如下。
东洋纺株式会社及其国内集团公司

7.关于个人信息管理的事项

东洋纺集团在实现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努力保持个人信息为正确且最新的内容。本公司就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灭失或毁损等及其管理采取必要且恰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且,为实施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和受托人(包括再委托的受托人等)进行必要且恰当的监督。

8. 应对窗口

东洋纺集团为应对本人就个人信息提出的通知使用目的、披露、订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提供记录等请求、查询、意见、投诉等,设立专门窗口(“关于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事项”的“6.咨询窗口”。),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诚实予以应对。

9. 个人信息保护规程的制定

东洋纺集团为实施本方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程,在将本方针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向东洋纺集团的所有董监高及员工告知并加以实施的同时,适时监督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改善。

10.对世界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应对

东洋纺集团为遵守世界各国关于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等,据需要采取恰当的措施。

11.教育、培训

东洋纺集团为恰当管理个人信息,向本公司的董监高及员工开展关于本方针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教育和培训。

2019年10月15日
(修改:2023年2月22日)
东洋纺株式会社
合规委员会委员长

根据《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的公开事项

1.个人信息处理单位的名称等

〒530-0001 大阪府大阪市北区梅田一丁目13番1号 大阪梅田 TWIN TOWERS SOUTH(日文:ツインタワーズ・サウス)
 东洋纺株式会社 代表董事社长 竹内郁夫

※本公开事项中的“东洋纺集团”一览请参考这里

2.东洋纺集团各公司内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

(1)关于客户的个人信息

  1. 为向客户提供东洋纺集团的产品和服务(如下所列)以及相关信息;
  2. 为通知东洋纺集团举办的各种研讨会、展销会、活动等;
  3. 为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4. 为收集、提供关于新商品开发的信息;
  5. 为改善和提高东洋纺集团产品和服务;
  6. 为进行各种调查问卷、促销活动、悬赏;
  7. 为履行和行使交易相关的义务和权利;
  8. 为应对查询等;
  9. 为与客户进行洽谈和商谈;
  10. 为实施东洋纺集团设施的参观人员的预约管理和记录管理;
  11. 为进行市场营销数据的制作、调查和分析以及市场营销策略的商讨和实施;
  12. 为在东洋纺集团或第三方媒体上,结合基于客户的属性、行动记录分析得出的客户兴趣和关心事项等,开展东洋纺集团或第三方的商品和服务等的提供、推销、广告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
东洋纺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 各种纤维工业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2. 合成树脂及其成形品以及各种化学工业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3. 生物化学品、医药品、食品及其相关商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以及进出口;
  4. 电子设备、理化设备、医疗用具及其相关设备的设计、制作和销售以及进出口;
  5.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开发和销售;
  6. 各种成套设备及机器的设计、制作和销售以及各种技术、信息的销售;
  7. 建筑物、建材和住宅相关商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
  8. 房地产的买卖、租赁和管理;
  9. 劳务派遣业务和有偿职业介绍业务;
  10. 财产险代理业、人寿保险中介相关业务和金融业;
  11. 上述各项所附随相关的业务。

(2)关于股东的个人信息

  1. 为行使和履行公司法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 为由发行公司向具有股东身份者提供各种便利;
  3. 为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中,从社团成员与社团的立场出发,实施促进双方关系的各种方案;
  4. 为进行股东管理(基于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制定股东数据等);

(3)关于录用活动应聘人员(包括实习生的应聘人员,以下亦同。)、离职人员的个人信息;

  1. 为就录用(包括实习生的录用,以下亦同。)选拔进行录用活动应聘人员的身份确认和应聘履历等信息的确认,以及在录用时判断是否合格;
  2. 为改善录用流程;
  3. 为就本公司的聘用机会和活动等进行通知;
  4. 为与录用活动应聘人员和离职人员联系;
  5. 为进行入职相关的必要事项的介绍、入职后的劳动管理和离职人员管理;
  6. 为以录用选拔和策划、制定今后的录用计划为目的,制作分析资料或者用于统计方面。

(4)其他

  1. 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通知和指导等进行对应;
  2. 为实施内部审计。

3.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东洋纺集团存在如下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

(1)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的项目:本人的公司名称、所属部门、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位、住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工作单位的主页网址、传真号码、其他记载于名片等的信息、查询内容、查询的日期和时间、研讨会的参加记录;
(2)
共同使用方的范围:东洋纺株式会社及其国内集团公司
(3)
共同使用方的使用目的:与上述“2.个人信息使用目的 (1)关于客户的个人信息”所列使用目的相同;
(4)
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东洋纺株式会社(代表人:代表董事社长 竹内郁夫)
(5)
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住所:大阪府大阪市北区梅田一丁目13番1号大阪梅田TWIN TOWERS SOUTH(日文:ツインタワーズ・サウス)

4.安全管理措施相关事项

(1)
各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措施
东洋纺集团各公司除策划、制定、完善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方针和公司内部规定外,还采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必要且恰当的措施(设置个人信息处理责任人、实施防止个人信息处理机器失窃和丢失的措施、实施限制访问等)。
(2)
员工等的监督
东洋纺集团各公司在责其员工处理个人信息时,为实现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使该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对处理情况实施定期检查等进行必要且恰当的监督。并且,东洋纺集团各公司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处理进行委托的,为实现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根据与受托人的合同实施定期审计等,进行必要且恰当的监督。
(3)
外部环境的掌握
东洋纺集团各公司在外国处理个人信息时,在定期收集、掌握该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5.披露等请求

有关通知使用目的以及披露、订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和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提供记录的请求,请参考披露等请求的受理方法

6.咨询窗口

咨询窗口如下:

住所 〒530-0001 大阪府大阪市北区梅田一丁目13番1号 大阪梅田TWIN TOWERS SOUTH(日文:ツインタワーズ・サウス)
名称 东洋纺株式会社 法务合规部长(日文:法務・コンプライアンス部長)
电话号码 06-6348-4208
传真号码 06-6348-3270
邮箱地址 请在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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